互聯網IDC圈1月28日報道:去年8月,國務院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總體部署大數據發展,并將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作為重要任務。在大數據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的今天,我國大數據安全卻面臨著嚴峻挑戰:數據主權問題突出,政府、金融等領域關鍵數據泄露嚴重,開放共享與數據安全矛盾凸顯。目前各國政府紛紛出臺政策、采取措施,開展大數據安全保障實踐,為大數據發展保駕護航。我國該如何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值得深思。
我國大數據安全面臨嚴峻挑戰
數據主權問題突出。隨著世界各國對數據的依賴程度快速上升,國際競爭焦點從對資本、土地、資源的爭奪轉向對數據的爭奪,維護數據主權成為國家主權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對數據的掌控力正面臨著不小的威脅。一方面,美國等國家利用其信息技術優勢監控我國網絡,采取多種手段竊取我國核心要害部門機密信息,并從海量數據中挖掘我國社會、經濟、軍事等重要情報信息,嚴重威脅我國國家安全;另一方面,隨著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加速應用普及,我國重要領域數據、公民身份數據等關鍵數據存儲在國外服務器上,這些數據有可能按照存儲國家的法律規定提供給該國國家安全等執法部門,安全性無法得到保障。
關鍵數據泄露嚴重。政府、金融等重要領域和行業信息基礎設施承載著大量的業務數據和用戶數據,近年來頻遭高強度、高復雜度的黑客攻擊,數據丟失和泄露事件時有發生,遭泄露數據規模大。例如,2014年12月,12306網站遭遇黑客“撞庫”攻擊,13萬用戶賬號、明文密碼、身份證、手機、郵箱等信息被泄露;去年4月,超30個省市社保系統、戶籍查詢系統、疾控中心、醫院等曝出高危安全漏洞,僅社保類安全漏洞就達5279萬條,數千萬人的個人身份證、社保參保信息、財務、薪酬、房屋等敏感信息泄露;唯品會、當當網、國美在線等電子商務平臺更是黑客攻擊的重要目標,均曾遭遇過大規模信息泄露。
開放共享與數據安全矛盾凸顯。大數據具有巨大價值,但只有開放、讓數據真正流動起來,才能釋放大數據的價值。美國、英國等國家政府已經出臺了政府數據開放計劃,谷歌等企業也實施大數據開放項目。但在數據開放過程中,如何保護數據安全成為核心問題。由于缺乏大數據管理和安全保障機制,一些通信、互聯網企業出于政治、經濟等各種目的,利用自身便利非法獲取并使用用戶信息。同時,在利益的驅使下,針對網絡數據的非法收集、竊取、販賣和利用行為日漸猖獗,已形成黑色地下產業鏈,規模十分巨大。
各國政府建立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的主要舉措
將數據安全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2012年英國發布《開放數據白皮書》,明確要對個人數據進行保護規范,提出設立隱私保護專家,執行隱私影響評估機制等措施,并規定政府日常業務中收集的大數據可以開放,而個人數據不開放。2013年日本《創建最尖端IT戰略》明確闡述了開放公共數據和大數據保護的國家戰略。2014年美國發布《大數據:把握機遇、維護價值》報告,提出發展大數據與安全保障的具體舉措。2014年,德國在《2014—2017年數字議程》中提出打造“數字強國”,并提出將出臺《信息保護級基本條例》加強大數據時代的安全保障。
圍繞數據主權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歐盟通過新版《數據保護法》,強調本地存儲和禁止跨國分享,歐洲法院根據此法,于2015年10月宣判歐美《安全港協議》無效。俄羅斯從2015年起實行新法規定,互聯網企業需將收集的俄羅斯公民信息存儲在俄羅斯國內,禁止公民數據存儲在國外服務器上。巴西2014年通過《互聯網民法》,要求跨國互聯網公司在國外存儲巴西公民信息時,應作出承諾,遵守巴相關法律,以防這些信息被竊取。
制定以安全為前提的數據共享政策。2013年,奧巴馬簽署13642總統令,對聯邦大數據管理提出新準則,在保護隱私安全與機密性的同時,將數據公開化納入政府的義務范圍。2013年澳大利亞《公共服務大數據戰略》強調推動公共行業利用大數據分析進行服務改革的同時保護公民隱私。印度2012年批準國家數據共享和開放政策,但同時列出非共享數據清單,包括保護國家安全、隱私、機密、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數據安全。
強化關鍵數據保護技術手段建設,開展數據安全評估。圍繞數據采集、存儲、挖掘和發布等關鍵環節,各國加快發展數字加密和數據恢復、基于生物特征等的身份認證和強制訪問控制、基于日志的安全審計和數字水印等溯源、數據防泄露等技術手段。
美國、歐盟等還開展了數據安全評估工作,如美國TRUSTe隱私認證得到全球很多國家消費者的認可和信賴,歐盟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成為評判數據能否轉移的重要依據。
健全我國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的幾點思考
以維護數據主權為重點,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在維護數據主權方面,我國已出臺一些政策,如《關于加強黨政部門云計算服務網絡安全管理的意見》中明確,黨政部門數據歸屬關系不變,敏感信息不出境。鑒于大數據資源的戰略地位,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大數據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針對國內數據的所有權、自由流動、出境限制等問題,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同時加強大數據開放共享的制度建設,明確政府共享數據和非共享數據清單,對數據的收集使用和處理予以規范,切實保護大數據安全。
強化制度建設,加強重點領域和行業關鍵數據的安全監管。在大型數據中心、重點領域和行業信息系統深入落實等級保護制度,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并部署基于主動防御理念的技術防護手段和措施。做好大數據平臺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評測、應用安全評測、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體系,實時監測和感知網絡安全威脅,防御網絡攻擊,提升對大規模網絡攻擊威脅的發現和應對能力。強化數據安全相關檢測與評估,推動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
加強大數據安全技術研發,建立完善大數據全過程安全標準體系。加強大數據安全技術的研發,將安全技術融于新大數據技術中,提升大數據基礎設施關鍵設備、平臺、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能。研究制定數據采集、整合、提煉、挖掘、處理等全過程安全標準,制定從安全態勢判斷、安全分析、安全檢測到發現威脅的相關標準,有效防止數據丟失、泄露、被越權訪問、被篡改,保護國家核心數據、商業機密和用戶隱私等內容。
本文題目:大數據騰飛迫切需要健全安全保障體系
網站地址:http://vcdvsql.cn/article32/sdgis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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