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類主要是為了數據封裝,隱藏細節,再加上類對多態,繼承的支持,可以更好地運用設計模式等設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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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嘛。。。
你說的應該是函數式編程和面向對象編程的區別~~~
就像c語言和c++的區別一樣~
使用c也可以做面向對象編程,比如結構體中封裝數據,使用函數指針封裝方法,但是這種“偽裝”有時候并不直觀~~ 所以才有從語法層面支持面向對象的語言~~
不知道我說沒說到點子上。
詳細的來說,如果只是簡單的腳本,過程式沒問題~~
但是如果是復雜的系統,比如萬行以上的系統,不使用面向對象的設計方法,是很容易失控的~~
類,class,用來描述具有相同的屬性和方法的對象的集合。它定義了該集合中每個對象所共有的屬性和方法。對象是類的實例。
函數,是組織好的,可重復使用的,用來實現單一,或相關聯功能的代碼段。
函數能提高應用的模塊性,和代碼的重復利用率。你已經知道python提供了許多內建函數,比如print()。但你也可以自己創建函數,這被叫作用戶自定義函數。
python語言中類和函數的區別
1、規則不同
類是一種引用數據類型,類似于byte、short、int(char)、long、float、double等基本數據類型;
函數必須聲明后才可以被調用,調用格式為:函數名(實參)調用時函數名后的小括號中的實參必須和聲明函數時的函數括號中的形參個數相同。
2、主體不同
類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實現信息封裝的基礎;
函數是指一段在一起的、可以做某一件事的子程序。
3、特點不同
類是一種用戶定義的引用數據類型,也稱類類型,每個類包含數據說明和一組操作數據或者傳遞消息的函數,類的實例稱為對象;
函數分為全局函數、全局靜態函數,在類中還可以定義構造函數、析構函數、拷貝構造函數、成員函數、友元函數、運算符重載函數、內聯函數等。
函數是一個模塊,為了完成一個特定功能的
類是一個對象,可以包含屬性和方法,功能更強大
優點:可以保存狀態
缺點:可以保存狀態
解釋:
如果不能保存狀態,那么每次調用函數時,你都不得不把相關信息通過參數傳遞過來,麻煩并且在參數多時容易出錯。
當一個東西包含狀態,意味著很多操作會帶有修改其內部狀態的副作用。當項目管理不善時,某些對象的內部狀態可能多且關系錯綜復雜,會給維護和調試帶來極大的復雜度。也就是稍微改一下,很多東西就出奇怪的問題。
另一方面,將邏輯、算法與狀態綁定,會使其不夠靈活。比如用著用著,你有多種狀態都需要同一種處理邏輯,這時候再把邏輯和算法從類里抽出來就麻煩了。
當然也有純數據的不可變的類,比如各種 named tuple、datetime 之類的(函數本身就是個類)。函數里也可以通過操作閉包或者全局變量來保存狀態。我只是說普通用戶所遇到的大部分情況。
推薦策略:舉棋不定時聽 pylint 的話。
1、函數的分類:
內置函數:python內嵌的一些函數。
匿名函數:一行代碼實現一個函數功能。
遞歸函數
自定義函數: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定義函數。
2、方法的分類:
普通方法:直接用self調用的方法。
私有方法:__函數名,只能在類中被調用的方法。
屬性方法:@property,將方法偽裝成為屬性,讓代碼看起來更合理。
特殊方法(雙下劃線方法):以__init__為例,是用來封裝實例化對象的屬性,只要是實例化對象就一定會執行__init方法,如果對象子類中沒有則會尋找父類(超類),如果父類(超類)也沒有,則直接繼承object(python 3.x)類,執行類中的__init__方法。類方法:通過類名的調用去操作公共模板中的屬性和方法。
靜態方法:不用傳入類空間、對象的方法, 作用是保證代碼的一致性,規范性,可以完全獨立類外的一個方法,但是為了代碼的一致性統一的放到某個模塊(py文件)中。
其次,從作用域的角度來分析:
(1)函數作用域:從函數調用開始至函數執行完成,返回給調用者后,在執行過程中開辟的空間會自動釋放,也就是說函數執行完成后,函數體內部通過賦值等方式修改變量的值不會保留,會隨著返回給調用者后,開辟的空間會自動釋放。
(2)方法作用域:通過實例化的對象進行方法的調用,調用后開辟的空間不會釋放,也就是說調用方法中對變量的修改值會一直保留。
最后,調用的方式不同。
(1)函數:通過“函數名()”的方式進行調用。
(2)方法:通過“對象.方法名”的方式進行調用。
在Python中,對這兩個東西有明確的規定:
函數function —— A series of statements which returns some value to a caller. It can also be passed zero or more arguments which may be used in the execution of the body.
方法method —— A function which is defined inside a class body. If called as an attribute of an instance of that class, the method will get the instance object as its first argument (which is usually called self).
從定義的角度上看,我們知道函數(function)就相當于一個數學公式,它理論上不與其它東西關系,它只需要相關的參數就可以。所以普通的在module中定義的稱謂函數是很有道理的。
那么方法的意思就很明確了,它是與某個對象相互關聯的,也就是說它的實現與某個對象有關聯關系。這就是方法。雖然它的定義方式和函數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Class定義的函數就是方法。
從上面的角度看似乎很有道理。
def fun():
pass
type(fun)
class 'function' #沒有問題
class Cla():
def fun():
pass
@classmethod
def fun1(cls):
pass
@staticmethod
def fun2():
pass
i=Cla()
Cla.fun.__class__
class 'function' #為什么還是函數
i.fun.__class__ #這個還像話
class 'method'
type(Cla.fun1)
class 'method' #這里又是方法
type(i.fun1)
class 'method'#這里仍然是方法
type(Cla.fun2)
class 'function' #這里卻是函數
type(i.fun2)
class 'function'#這里卻是函數
事實上,上面的結果是可以解釋的:
1,普通方法(老版中直接就是"instancemethod")在module中與在Class中定義的普通函數,從其本身而言是沒有什么區別的,他們都是對象函數屬性。 之所以會被說在Class中的定義的函數被稱為方法,是因為它本來就是面向將來的實例對象的,其實他們就是實例方法,這些方法是與實例相聯系的(從實例出發訪問該函數會自動賦值)。所以你從Class訪問仍然是一個函數
2,類方法("classmethod"),因為類同樣是對象,所以如果函數與類進行聯系了話(與實例方法一樣的模式)那么就能夠這么說了!
3,靜態方法,雖然定義在內部,并且也較方法,但是卻不與任何對象聯系,與從類訪問方法是一樣的,他們仍然是函數。
這樣看來上面的定義可以改改了:
函數的定義自然不變。
方法的定義可以是這樣的,與某個對象進行綁定使用的函數。注意哦。綁定不是指" . "這個符號,這個符號說實在的只有域名的作用。綁定在這里是指,會默認賦值該綁定的對象。
分享題目:python類跟函數區別,python函數可以分為哪幾類
當前路徑:http://vcdvsql.cn/article4/hecsi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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