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加權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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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加權平均法:在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存貨商品的成本價根據每張收入單據自動加權平均;計算方法是根據每筆收入的數量和金額以及每筆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計算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本期收益前余額商品金額)/(本期收益前余額商品數量)。
比如剛發的時候,期初是三千,兩萬。第8天,風進來2000,22000,到第10天,一共5000,42000。加權平均單價是42,000除以500件等于84元。
所以10號發貨的成本是400 * 84 = 33600元。
10號,余額100塊,8400元。第二期從10號到28號算一個“月”。
即期初10號100件余額為8400元,入庫期20號購入300件,23000件,共計400件,31400件。加權平均單價為3.14/400=78.5元。
所以28號的送貨費用是200 * 78.5 = 15700元。
28號,余額200塊,人民幣15700元,28號到31號算一個“月”,沒有發出去。所以31號的余額是400塊,金額是15700 25000 = 40700元。
合計全月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發出存貨成本為:3.36萬1.57萬= 4.93萬元。
移動平均法計算的商品成本相對均衡、準確,但計算工作量大。一般適用于業務品種較少,或者前后采購商品單價差異較大的商品流通企業。
月平均法
加權平均制是以本月期初數量和本月總采購數量為權重,取出本月總采購成本加上初始采購成本,計算出本月存貨的平均單位成本,并在此基礎上計算出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月末存貨的實際成本。主要適用于生產企業的成品和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成本會計。
加權單價=(月初存貨成本+本月采購存貨成本)/(月初存貨數量+本月采購存貨數量)
例如,如果原材料單價為5元,數量為5,一次采購的原材料實際單價為6元,數量為6元,那么原材料發貨時,我們計算的發貨成本單價為:(5*6 5*6)/(5 6)=5.45元/件。
在月平均法下,采用月平均法使本期銷售的商品成本介于前期采購成本和本期采購成本之間。用這種方法計算的銷售成本不容易被操縱,因此被廣泛使用。
月平均法作為一種平均價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價格波動趨勢的影響。存貨計價可以在不同的月份進行。缺點:不利于核算的及時性;相對于現在的成本,畢竟價格是跟市場接軌的,差別很大。
先進先出法
物料的成都手機網站制作公司新出庫(領用)根據該物料(或該類物料)每批入庫時間確定其庫存出庫計價依據,入庫越早,出庫越早。采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余額存貨成本接近當前市場價值。
示例:
示例1
假設庫存為零,第1天購買100件單價2元的產品A;第3天購買50件單價3元的產品A;如果每5天賣出50件產品A,單價2元,成本100元。
先進先出法假設先入先出的材料先被消耗,期末庫存材料為入庫材料,所以出庫材料按照先入材料的單位成本計算。
示例2
對于銷售來說,成都app軟件開發公司先取得的存貨先賣出,這樣離存貨的日期越來越近,存貨價值更接近重置價值。當價格上漲時,這種方法會導致商品銷售成本的降低和更多的剩余。
例如,庫存情況如下;1.1月1日購買10件每件5元,小計50元。2.4月1日購買10件每件6元,小計60元。3.8月1日購買10件每件7元,小計70元。4.12月1日購買10件每件8元,小計80元。
假設12月31日存貨數量為15,12月1日期末存貨價值為10中8元,8月1日期末存貨價值為5中7元,存貨價值合計為115元。
就計算機數據結構而言,數據進出的方式,叫做排序,從一頭進,從另一頭出,就像排隊一樣。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企業不能隨意選擇存貨計價來調整當期利潤;缺點是工作量比較復雜,尤其是庫存進出頻繁的企業。同時,當價格上漲時,企業的當期利潤和存貨價值會被高估;反而會低估企業的存貨價值和當期利潤。
后進先出法。比較 FIFO
與先進先出相反。在物價上漲時期,可以通過增加當期成本,減少利潤來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貫徹謹慎性原則的方法之一。
區別:1。先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先購先發的原則。2.后進先出:存貨發料計價時,應遵循“先采購后發料”的原則進行計價。以上兩種方式都是指發出存貨的計價方式,與發出存貨本身的實際順序無關。
示例:
例如:
2012年3月1日,我購買了3件產品A,單價8元/件。2012年3月5日購買9件產品A,單價7元/件。2012年3月9日購買2件產品A,單價10元/件。2012年3月,發行了8只產品A。
這八個A產品的定價分別是:(1) FIFO: 3*8 5*7=59元;(2)后進先出法:2*10 6*7=62元。
注:在中國,后進先出法不再允許用于后續計量。
個體估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個別認定法”、“分批實際法”,是指分別確定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用這種方法,要求具體的庫存物品有明顯的標志,數量少、價值大的,如大件、貴重物品。對于期末存貨的各個項目,分別確定各個項目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然后把各個存貨的成本加起來,就是期末存貨的總成本。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每批(子)存貨的發出數量×該批存貨的實際采購單價。
例如,某廠本月生產過程中收到2000KG物料A,其中1000KG確認為成都小程序開發公司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于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26元;其中400KG屬于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28元。
本月發出材料A的成本計算如下:實際發出材料成本= 1000×25 600×26 400×28 = 51800元。
優點: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計算合理、準確。
缺點:實際操作工作量大,難度大。適用于易于識別、存貨品種少、單位成本高的存貨計價。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預先將企業存貨的日常收入、發出、結存均按計劃成本計價,單獨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紐帶,用于登記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
月末,通過分配存貨成本差異,調整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和結存存貨的計劃成本,以反映實際成本。這種方法適用于庫存種類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
計劃成本法先設定計劃價,按計劃價發料,再分攤材料差異(成本核算、制造)。
例:A項,計劃成本120(暫記),實際成本100,計劃與實際相差20(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據本期銷售凈額乘以上期實際毛利率(或當月計劃毛利率)計算本期毛利,并計算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這種計算方法適用于業務種類多,月度成本計算有困難的企業。它是一種簡化的成本計算方法,但所有(或主要)商品的綜合毛利率受多種因素影響,計算結果往往不準確。
采用這種方法時,一般只在季度的前兩個月使用,在季度末必須采用“加權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計算方法進行計算和調整,使商品的銷售成本和季末商品余額符合實際。
毛利率=銷售毛利率/凈銷售額*100%
銷售凈額=商品銷售收入-銷售退貨及折讓毛利=銷售凈額×毛利=銷售凈額×(1-毛利)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采購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例如,2008年4月初,某批發公司庫存5萬元A類商品,本月購入5萬元,本月收到銷售收入11.1萬元。銷售退款打折發生在1000元,上個月這類商品毛利率20%。本月銷售和儲存的商品成本計算如下:
本月凈銷售額=111000-1000=110000元,銷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本月銷售成本= 110000-22000元= 88000元,庫存成本= 50000 50000-88000元= 12000元。
零售價格法
零售價法是指根據存貨成本與零售價的比值來估計存貨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中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即可以在平均成本法、后進先出法和先進先出法的基礎上使用,也可以結合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使用。他的核心在于成本與零售價之比的計算。其使用范圍在零售商和企業中普遍存在。例如,零售企業像沃爾瑪和鐘白倉儲。
零售價格法用于零售商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可以在平均成本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等成本流假設的基礎上應用,也可以與成本或市價孰低法結合使用。在美國,由于公認的會計原則和稅法,零售價格法被廣泛使用。零售價格法的優點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盤存制下編制月度和季度報表所需的數據。示例:
某企業采用零售價法估計期末存貨成本如下:采用零售價法估計存貨成本。單位:人民幣。
網頁名稱:如何核算成本(簡單成本核算方法)
轉載來源:http://vcdvsql.cn/article46/cep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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