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拿到執照后,執照下方有一行藍色字體提示,請于某某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公示。可能很多客戶并沒有注意,抑或是不明白其中的意思視而不見。那么什么是企業年報公示,年報公示怎么做,沒有完成年報公示有什么危害呢?下面本文會為您一一解答。
年報公示就是企業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信息。簡單的說就是類似汽車年檢一樣。公示的時間是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本年度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上年度的年報公示。做年報公示需要的工具即法人一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需要提供的信息有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存續狀態信息、股東出資信息、從業人數、參保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等,有的信息可以根據企業自身意愿選擇公示還是不公示。那么未做年報公示或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對企業會帶來很多不利影響,企業會被工商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嚴重影響企業信譽,正常經營活動也將受到影響。比如企業在招標,采購,國有土地出讓,以企業名義貸款等也將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股東,法人代表和股東也將納入個人征信記錄,比如貸款、乘坐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不能辦理國外定居、領取養老保險等限制。
新聞標題:注冊公司之年報公示
文章來源:http://vcdvsql.cn/hangye/gsdb/n19475.html
聲明:本網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用戶投稿、用戶轉載內容為主,如果涉及侵權請盡快告知,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需處理請聯系客服。電話:028-86922220;郵箱:631063699@qq.com。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轉載時需注明來源: 創新互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