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認可費用新變化收費項目和標準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新申請機構和獲準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自實施之日起涉及的相關認可費用按照標準執行。
開展對認證機構、實驗室、檢驗機構和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可以向申請機構收取認可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1、申請費:
認可機構受理申請機構的認可申請時,對申請認可資料進行完整性和規范性審查時,向申請機構收取申請費,收費標準為每次500元。
2、評審費(不含差旅費)
認可機構按照認可規范要求,對申請機構進行文件審查、現場評審、見證評審、不符合驗證等評審活動時,向申請機構收取評審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日2500元。評審人日數根據國際慣例和相關認可規則的規定核算。
認可機構在認可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費,按照國際慣例由申請機構承擔,具體標準可以參照國家相關差旅費規定執行。
3、年金
認可機構按照認可規范要求,對頒發認可證書的申請機構使用認可標識(含國際互認標識)、提供有關認可管理和服務時計取年金,具體收費標準為:.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按初次認證證書每張400元、再認證證書每張240元和監督評審證書每張80元計取;對產品認證機構,按每一組織首張證書每張150元,該組織后續證書每張50元計取。同時,按照年金總額階梯計取年金,即管理體系和產品年金分別在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按實際發生額繳納;在100(不含100萬元)0萬元(含300萬元)之間的部分,按90%繳納;高于300萬元的部分,按80%繳納。
對人員認證機構按人員注冊費收入的1%計收。
對實驗室或檢驗機構和相關機構按每個機構1000元計收。
境外機構: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實施合格評定活動的申請機構,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際慣例由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約定。
網頁名稱:CNAS認可費用收費標準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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